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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新貓可以讓你平復心情
比比很特別, 是暹邏配玳瑁嗎? 還是三花?
即便賠了十萬, 不管是分期給的還是用勞動去換的,

貓就是不見了!一個自己也做中途的人為什麼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貓沒結紮, 不見了也不通知送養人, 本來就很不負責任,

不能因為十萬塊不是小數目, 程小姐負擔不起就可以豁免吧!

東西是自己簽的, 沒人逼她。


虐貓者該罰, 可惜那種人常常會故意找那些撿了貓卻當燙手山芋的人去認養,

撿貓人不知道怎麼做較好的處置, 也不要求簽切結書, 有人來要就隨便給了.,

貓咪一旦出事要舉證常常已經很不容易, 又沒有切結書可罰他,

動保法又罰太輕, 也達不到嚇阻的作用,

但我還是支持簽切結書, 除了虐貓者, 那些惡意遺棄的、養貓前不做功課導致飼養

出了問題的,當然也得罰,來罵切結書的人, 不然就寫一份好一點的來瞧瞧啊!

或是提出比簽切結書更好的方式, 來減少為惡者對貓的傷害。


去動物收容所認養貓狗雖是另一得到寵物的方式,但真的去收容所走過的話,

會發現好的中途對貓狗的照顧常勝過那裡, 而且將動物送出後還會持續關心,

不僅是追蹤貓咪的狀況, 也會給認養人往後在飼養上的協助,

如果只是看到那一條十萬塊罰款,是不是把事情看得太淺了呢?

當罰款高達十萬都還有人要違約, 那不是認養人對養寵物的態度有問題的話,

又是什麼呢?



 
論壇送養貓咪, 頂多收取一些結紮或晶片的費用,
原po所謂的營養費是什麼意思?
和賣貓何異?
你可以一直軟弱下去, 被母親掐著脖過日子,

或是選擇大聲說出該說的話, 做該做的事!

有人覺得違逆父母很不應該, 但愚從、盲從更不可取!

父母並不永遠是對的, 時代不同, 教育程度不同,

應該改變的就是要改變!!!

可是呢, 因為你許久沒有工作, 現在偶爾跟著上工才有一點小錢,

找不到工作又轉而去讀書, 看看再讀點東西能不能對就業有一點幫助,

反正在沒有收入進來的情況下, 又還要花父母的錢去唸書,

你想大聲, 也沒那個膽大聲起來, 不管是貓事、還是任何事都一樣,

都沒敢吭一聲!!!  連一條鹹魚的事都做不敢去干預!

我為什麼一再說你別養貓了, 因為你連做一個人都還做不好,

吃人嘴軟、拿人手軟, 想講任何話都會覺得站不住腳,

養貓在目前來說遠遠超過你的能力範圍,

長輩死性不改, 你也莫可奈何,

再抝啊, 倒楣的貓繼續跟著你抝...

經濟如此不景氣, 不是只求溫飽就夠了, 還要想著存一點錢,

萬一工作沒了起碼還能撐上一些日子,

一個月沒有二萬五以上的收入, 真的別談養寵物。
( 那還只夠我繳房貸咧, 你實在想得太淺了, 趕快面對現實去賺錢吧,
其他的都不要談了!)
鹹魚?!
到底是養貓還是謀殺一隻貓啊!
論壇註冊這麼久了, 還這麼搞, 拜託拜託喔!
看不下去!  看不下去 !

1985年生, 24歲, 到現在還在跟老媽伸手要錢過日子,
真是有哪一點資格養貓,
很不客氣、也很殘忍地說一句 --- 先養得活自己再說吧!!!

你母親已經是個很不成熟的人了,
你只能自立自強!!!!!
( 我的父母也好不到哪裡去, 講難聽一點, 我媽還是是個沒讀過書的嚨啞人士,
條件比我媽要差的母親也沒幾個吧, 我從小就要練習當一個獨立堅強的人,
不只照顧自己, 還要照顧我兩位心靈都很幼稚的父母...)
從我想養貓到真正去認養一隻養貓,  中間其實隔了很多年,
甚至等到我有能力負擔一戶房子才開始,
我從小喜歡貓, 家裡早年也有來來去去吃殘羹剩飯的貓,
但一直到我確定我能夠給貓過好一點的生活, 才去認養人家割愛的貓,
養貓對你來說目前根本不在你的能力之內,
你對貓已經有感情了,  但是對不起, 除非你能改善她的生活條件,
否則你不適合養貓!

24歲了, 做一個大人該做的事吧!

回來原本的家?

回到一個一週才清一次的便盆和放了一週的飼料的家嗎?
還要燒香祈禱別生病, 不然會被塞臭藥丸嗎?

你想要貓咪陪在你身邊, 對不起, 那是一個無比自私的想法!
你給不了貓咪需要的, 就勉強她過這樣的生活嗎?

我的兩隻貓都是別人割愛給我的, 前主人都遇到一些問題
而不得不放棄貓咪, 如果你把貓給了別人, 也不能說是惡意遺棄了,
畢竟你自認並沒有做好養貓的準備, 而是媽媽自己抓了一隻浪貓給你,
根本不管狀況如何!  所謂負責任, 以你的情況而言不是把貓留住,
我認為是如此。

致原po

看你這一個暑假以來一直在論壇求救, 大家已經很了解你家貓咪的處境不是你
刻意造成的, 所以怪你也沒什麼用, 只是養貓咪一事不過是冰山一角,
你母親奇怪的生活態度恐怕在你每一部分的生活都成了可怕的掌控,
我明白有些長輩就是非常地固執,我自己的老爸也有很令我抓狂的事,
然而我比你長很多歲, 已經是賺錢養家、生活獨立的人了,
比較有辦法化解父親給我的一些負面影響,
就因為是家人, 一些糾葛有時也很難想透和釐清,
這些東西也需要一些歷練讓我們去解決。

我想要說的是,媽媽已經是不講理的人了, 要是我, 很多事我會採取非常手段去處理,
畢竟那不只是自己的生活, 還包括一隻無辜透頂的貓,
我會直接把貓給可以託負的認養, 讓她去過安穩的日子,
就算媽媽跟我扯破了喉嚨, 我也不會告訴她貓咪的下落!
貓給了別人, 你還是可以有機會再去看她, 不需要讓她在目前的處境下吃苦。

媽媽這個、媽媽那個......
你抱怨完了, 事情也不會有解決,
根本不全是媽媽的問題,
是你到底有沒有為貓咪好好想一想,  
拿出魄力來做事!




貓砂一週才能清, 實在是太恐怖的事, 不等家裡出現什麼蟲子之類的,
母親大人會不會又嫌太臭而不准養了呢?

那種餵食器主要是給主人出門幾天不在家時應急用的,
一次放一週的飼料, 現在天氣熱, 難保不變質,
而且你的貓要長期吃這樣的飼料, 真的不好。

沒有人質疑你愛貓的心, 但養貓其實也是一家人的事,
家人之間彼此想法不同, 也會影響到寵物的生活品質,
在我個人的想法裡, 你的貓不只生病了怕沒人好好照顧,
或是怕被餵了人吃的藥給毒死,
連平常的喝水吃飯都變成了問題,
這怎麼養得下去!!!

你的母親是個奇特的人, 貓抓來了卻又不想負任何責任,
你自己又沒有能力給貓咪應有的照顧,
我還是很不客氣地說, 把貓給能夠給她安穩生活的人認養吧!
你真的喜歡貓, 等到你真的生活獨立之後再說吧!

論壇不支援無名的相簿
要另外貼過來才看得到

慎選認養人喔, 最好簽一下切結書保障貓咪的未來,
論壇有提供" 不適任的認養人名單", 去了解一下會比較安心。
這個人怎麼又來了!
以前就因為賣貓被撿舉, 弄到Yahoo網誌被關閉,
居然又在無名重啟爐灶,
應該向動保單位檢舉她!
在媒體上公開她!
編劇?
不好吧, 八八水災已經造成很多人巨大的創傷了,
要讓這些人平復創痛已經很難了,
電視台再來演一些教人 ooxx 的電視劇, 未免太殘忍了

男友對貓的了解本來就不多吧
幼貓皮是一定的
貓就是會跳上跳下, 狗的活動是平面式的
貓卻是立體的
牠們的身體天生就具有這樣的特性
這些是他們的本能與天性
貓和狗是很不一樣的動物, 不能用同一套標準來看待牠們
所以養貓前要對貓做一些了解
就不會覺得和原本的期待差距很大
養寵物需要耐性和包容, 尤其是幼貓
請男友多努力去了解貓吧

新手帳號發文過了一定數量了, 就不再是新手帳號了

不過亂版瘋子依然是亂版瘋子, 分身開不夠

鬧了一個暑假, 病也沒好, 自己去爛吧!
下面引用由黑貓宅急便2009/08/24 09:39pm 發表的內容:
什麼門檻???
哪來的門檻?
我都沒看到耶?
照顧貓不是本來就應該這樣的ㄇ?


是啊
中途提出的條件有什麼不合理?
為什麼這個話題每隔一陣子就要拿出來講?
事情反過來話, 由認養人去當中途, 會覺得應該要降低條件嗎?

雅  說得有理, 送貓不是做業績
即便是貨物買賣, 都還要做售後服務的,
也不是東西賣了就算了, 東西若有問題都還要找出售人回頭申訴的!
真正負責的中途不為了做業績而降低標準隨便送, 相對的, 若是送出的貓咪
有一些狀況, 認養人不也是可以再找中途把狀況釐清嗎?

雙方都該做負責的人, 為什麼要降低標準?
變態虐貓狂橫行, 為了貓咪好, 把關是應該的,不是嗎!
如果中途不願把貓交給某個認養人, 一定有他的理由,
就算碰上了一個比較奇怪或機車的中途( 以往有認養人在論壇寫這種經驗 ),
那就找別人認養就好了, 也不是非這個人不可。

如果某些認養人沒有達到正直中途的要求, 對這些做法也不認同,
並不代表他們自己就是對的,
沒有能夠認養到貓咪, 不去了解問題的所在,
卻回來講那些條件有問題, 未免太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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