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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WU

有新加入....
他如果想像阿扁一樣過街人人喊打試試看

爛人!不做事情~不下臺要幹嘛

佔著毛坑不拉屎
下面引用由ntuh2008/08/18 06:16pm 發表的內容:
娃...好貼心的香香。
是樓主照片那位黑波斯妹妹嗎?
我家小朋友每天都會去找一雙襪子刁去藏 >"<
每次我洗衣服前都要先去尋寶,
...

香香因該是白波波

黑波波離開了><

[這篇文章最後由桃園狗妹在 2008/08/18 07:49pm 編輯]

請你看清楚~小白!!

●[禁止要貓文章]認養版版規&建議(提供認養切結書)●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6&topic=1052&show=0

下面引用由Sugar媽2007/12/30 07:54pm 發表的內容:
請以認養代替購買!


【違反以下規定文章將直接刪除,不另行通知。有問題請直接飛鴿詢問版主。】

1. 非關認養、送養訊息之討論性文章一律刪除,不另行通知。

2. 內容請至少註明:
     地區
     貓咪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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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齡
     個性
     認養條件
     送養人的聯絡方式

3. 請不定期回來說明貓咪狀況。
   如貓咪已送出,請更改標題為「貓咪已送出」字樣,版主會將文章移至認養紀錄版。

4. 送認養貓咪時請注意自身安全:
 本版曾接獲詢問及反應有關貓友們碰面看貓之安全問題,惟此實已逾越本版權責,本版特此公告,煩請大家注意自身安全
      a. 與人相約看貓,請攜伴並告知家人相約之細節, 包括:地點、時間、聯絡人姓名及電話。
      b. 請儘可能約在公開場所,且避免共乘私人交通工具。請排除用餐及飲水的情況。
      c. 如相約地點非公開場所,請避免所有人同時進入,並注意每間隔一定時間需彼此聯絡,以確保人身安全。

5. 自2005/10/05起認養佈告欄全面禁止發表要貓文章,詳見: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6&topic=3644&show=0

6. 禁止任何寵物買賣。違者文章一律刪除,並威望-1
      認養區開放認養的名種貓咪,除可以斟酌收取下列費用外,加收其餘款項均視為意圖販賣(包含以大包飼料做為補償):
      ◎合理的結紮或醫療費用
      ◎合理的中途之家費用﹝限浪貓﹞
      ◎結紮後可全額退款的結紮保證金

7. 禁止發起容易引起爭議、爭吵、互相辱罵不理性之文章。違者一律刪除並威望-1。
  惡意發起以上相關文章者,將禁止發言。

8. 請盡量避免重覆發文,以節省論壇資源(同樣主題內容,請回在相同的主題下即可)

9. 如有任何有關版規之建議,請私下飛鴿給版主,避免佔用版面資源。

10. 善用編輯功能:






【寵物假認養真買賣 罰5到25萬元】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6&topic=2933&show=0

下面引用由Sugar媽2008/06/13 10:41pm 發表的內容:
寵物假認養真買賣 罰5到25萬元

【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 2008.06.13 04:04 am
 
台北市議員汪志冰今天表示,知名分類廣告網站KIJIJI寵物認養區「假認養、真販賣」,大剌剌標出認養價格,鑽法律的漏洞。
北市動物檢驗所表示,將派員調查,只要有對價關係,視為非法買賣,依動物保護法罰新台幣五萬到二十五萬元。

汪志冰表示,網站上有業者或民眾標價,將各種犬隻認養價格標在五千元左右,這個價格約是一般合法店家的一半價,甚至只有三分之一的價格,企圖用低價來吸引消費者。

汪志冰舉兩篇網路廣告為例「玩具黑貴賓二公一母四十五天,因為某些因素,沒辦法再繼續養,所以想替牠找個好人家,認養價只需四千九百九十九元。」「吉娃娃認養 (附專用設備、粉紅柵欄、外出籠、便盆)*愛心認養價六千元」。

動檢所長嚴一峰表示,現在有很多業者或一般民眾未獲許可就買賣寵物,雖然打著「認養價」而不是「售價」,但不管如何,只要有對價關係,就認定為買賣。

嚴一峰說,有些寵物店未獲主管機官核准,不得買賣寵物,但是不法業者卻要買寵物的人,要買一定數量的飼料來代替,企圖規避直接買賣,仍視為買賣。

動檢所指出,依動保法規定,無許可而販賣寵物,不論通路是在網路上,或是一般市面都不可以,
違反者可處五萬元到二十五萬元罰款,民眾如有發現,可向動檢所檢舉,電話為 (02)87897158。

【2008/06/13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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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版規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6&topic=1052&show=0

6. 禁止任何寵物買賣。違者文章一律刪除,並威望-1
     認養區開放認養的名種貓咪,除可以斟酌收取下列費用外,加收其餘款項均視為意圖販賣(包含以大包飼料做為補償):
     ◎合理的結紮或醫療費用
     ◎合理的中途之家費用﹝限浪貓﹞
     ◎結紮後可全額退款的結紮保證金  






還有像這些來要貓的我都不會送!更何況其他中途~

別說你有心要養~我很難相信....

看一下這個

支持認養代替購買.想領養喜馬拉雅幼貓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5&topic=1124&show=25

為了你家貓好請先幫他們結紮免的落入貓販手中...還有甚選認養人!!

請看下面連結虐貓人檔案
歡迎23號一起來~你或許跟大家聊聊你會有很多收穫唷~


[這篇文章最後由桃園狗妹在 2008/08/18 07:03pm 編輯]

這麼小還沒斷奶就送養...是讓他送死嗎?

有愛心不代表可以給他15年的愛~

請好好奶他到斷奶~在慎選認養人~

如果在這段期間你無法奶貓

請幫他找好的奶媽~還有提供奶粉給中途或後面送養途中的飼料醫療費用

很多時候現實問題不是只有愛心兩個字就夠的
真怪?

還沒生之前就因該知道吧!

真是不負責的主人.....

還有送貓請自己拍照有誠意點好嗎?

什麼都沒有你叫別人幫你啥咪

有欠你嗎?

說話不好聽~請你見諒!

但是為了貓咪幸福請慎選認養人~

如果無法自己照顧貓咪

請找有經驗中途幫忙送養照顧~但是請你提供貓沙貓飼料或醫療費用

這是你因該做到的範圍內~
這樣夠清楚了吧~小白!!

●[禁止要貓文章]認養版版規&建議(提供認養切結書)●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6&topic=1052&show=0

下面引用由Sugar媽2007/12/30 07:54pm 發表的內容:
請以認養代替購買!


【違反以下規定文章將直接刪除,不另行通知。有問題請直接飛鴿詢問版主。】

1. 非關認養、送養訊息之討論性文章一律刪除,不另行通知。

2. 內容請至少註明:
     地區
     貓咪性別
     花色
     年齡
     個性
     認養條件
     送養人的聯絡方式

3. 請不定期回來說明貓咪狀況。
   如貓咪已送出,請更改標題為「貓咪已送出」字樣,版主會將文章移至認養紀錄版。

4. 送認養貓咪時請注意自身安全:
 本版曾接獲詢問及反應有關貓友們碰面看貓之安全問題,惟此實已逾越本版權責,本版特此公告,煩請大家注意自身安全
      a. 與人相約看貓,請攜伴並告知家人相約之細節, 包括:地點、時間、聯絡人姓名及電話。
      b. 請儘可能約在公開場所,且避免共乘私人交通工具。請排除用餐及飲水的情況。
      c. 如相約地點非公開場所,請避免所有人同時進入,並注意每間隔一定時間需彼此聯絡,以確保人身安全。

5. 自2005/10/05起認養佈告欄全面禁止發表要貓文章,詳見: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6&topic=3644&show=0

6. 禁止任何寵物買賣。違者文章一律刪除,並威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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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禁止發起容易引起爭議、爭吵、互相辱罵不理性之文章。違者一律刪除並威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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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假認養真買賣 罰5到25萬元】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6&topic=2933&show=0

下面引用由Sugar媽2008/06/13 10:41pm 發表的內容:
寵物假認養真買賣 罰5到25萬元

【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 2008.06.13 04:04 am
 
台北市議員汪志冰今天表示,知名分類廣告網站KIJIJI寵物認養區「假認養、真販賣」,大剌剌標出認養價格,鑽法律的漏洞。
北市動物檢驗所表示,將派員調查,只要有對價關係,視為非法買賣,依動物保護法罰新台幣五萬到二十五萬元。

汪志冰表示,網站上有業者或民眾標價,將各種犬隻認養價格標在五千元左右,這個價格約是一般合法店家的一半價,甚至只有三分之一的價格,企圖用低價來吸引消費者。

汪志冰舉兩篇網路廣告為例「玩具黑貴賓二公一母四十五天,因為某些因素,沒辦法再繼續養,所以想替牠找個好人家,認養價只需四千九百九十九元。」「吉娃娃認養 (附專用設備、粉紅柵欄、外出籠、便盆)*愛心認養價六千元」。

動檢所長嚴一峰表示,現在有很多業者或一般民眾未獲許可就買賣寵物,雖然打著「認養價」而不是「售價」,但不管如何,只要有對價關係,就認定為買賣。

嚴一峰說,有些寵物店未獲主管機官核准,不得買賣寵物,但是不法業者卻要買寵物的人,要買一定數量的飼料來代替,企圖規避直接買賣,仍視為買賣。

動檢所指出,依動保法規定,無許可而販賣寵物,不論通路是在網路上,或是一般市面都不可以,
違反者可處五萬元到二十五萬元罰款,民眾如有發現,可向動檢所檢舉,電話為 (02)8789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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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養區開放認養的名種貓咪,除可以斟酌收取下列費用外,加收其餘款項均視為意圖販賣(包含以大包飼料做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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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的中途之家費用﹝限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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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像這些來要貓的我都不會送!

別說你有心要養~我很難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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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認養代替購買.想領養喜馬拉雅幼貓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5&topic=1124&show=25

養貓前都沒想清楚嗎?

真生氣看到這種文章!

既然要送幫他找個好主人吧~

打過預防針~驅過蟲了嗎?現在吃哪牌飼料?

可以在詳細介紹嗎?

既然無心養他~請有心幫他找好主人!

別到時候又跟你一樣不負責的主人說不能養了又要丟掉不然就要送人....真是可憐的貓

給你參考看看

[注意]各大區虐貓人.不合格認養人檔案整理--中途必看喔(請中途提供不合格認養人資料)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6&topic=3728
下面引用由rocbird2008/08/13 05:41pm 發表的內容:
 那些虐貓的人跟差勁的認養人真是讓人痛心!感謝狗妹提供這訊息∼是否可以持續有這類資料提供?可以直接寄給動福會candy@dog99.org.tw謝謝!
 另本週末16.17日在台北頂好商圈有認養活動~因本協會當日並未安排? ...

OKOK~我整理完會E去動福會的大家昨天辛苦囉~
下面引用由a59670482008/08/14 11:32am 發表的內容:
8月我搬家溜..好忙...
9月假日我這次只放到
9/6......這天感覺沒什麼希望會辦..
9/14...中秋節大家應該不會去吧...
...

好ㄚ好ㄚ~去你家吃垮你~ㄏㄏ....
下面引用由hanazahwa2008/08/13 11:14am 發表的內容:
沒辦法啊
提醒中途之餘還是要保護自己
避免落人口舌吃上官司(畢竟還是有基本的人權)
小心為上^^

ㄏ哈哈阿~~~那完蛋....= =

我部落格還沒改....死了...我還call一推...貼網路== =="

屋屋~~
[這篇文章最後由桃園狗妹在 2008/08/13 10:54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hanazahwa2008/08/13 10:08am 發表的內容:
狗妹
有的虐貓人或是不及格領養人的全名出現囉
檢查一下吧
或者是改成以下形式:
...

有改了

真不想改ㄟ.....因該讓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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