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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不衛生的民間習俗
希望死貓吊樹頭,死狗放水流的陋習盡快消失
這是自由時報的mail
yournews@libertytimes.com.tw

因為我現在在公司
不方便用公司名義與自由時報聯絡
哪位好心的
可以mail問問
如何聯絡那個知識不足也常識也不夠的李達文先生
或是如何讓記者林嘉東知道
他用這種興災樂禍的角度報導該則新聞是錯誤的
也許他也討厭貓,但是他的行為會誤導他人
當然,負責編輯的顯然也沒有做好把關
有辦法聯絡這個沒腦社區嗎?
1.有跳蚤是因為環境髒亂
2.貓滿為患是因為食物充足,食物充足是因為社區環境骯髒,見報紙照片就知道社區多髒亂!
3.留五隻貓抓老鼠更是無腦又自私的行為!貓不會生BB仔嗎?
4.進流浪之家是等著死,有什麼好安心的

相關報導
1隻500元! 社區貓害 靠懸賞抓光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0/78/vpcj.html
貓滿為患 跳蚤上身夜不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0/78/vpck.html
抓貓小撇步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0/78/vpcm.html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抓貓也可以拿獎金!

住戶超過1600戶的基隆市橘郡社區,兩年來,飽受野貓入侵所苦,找環保局、民間清潔公司都沒轍,一隻也抓不到;管委會委員李達人自掏腰包懸賞,抓一隻獎金新台幣500元,想不到,在重賞激勵下,不到兩個月,就擒獲36隻貓,終於解決社區髒亂與跳蚤橫行。
橘郡社區屬於封閉型社區,垃圾車並未進入社區清運垃圾,住戶暫置在停車場入口的垃圾包、廚餘桶,竟成了野貓覓食的場所。
李達人說,社區內每棟出、入口都有垃圾清運點,管委會曾估算過野貓數量最多時約有近百隻,不僅亂翻垃圾,造成社區髒亂,帶來的跳蚤,更使得住戶愛車內成為跳蚤繁衍溫床。
不到2個月 擒獲36隻貓
管委會為平息眾怒,找過環保局、民間清潔公司獵貓,但因野貓晝伏夜出,兩年來,竟連一隻貓也沒抓到。
李達人於是私下拿出新台幣5萬元懸賞,只要抓到一隻貓就可以向他領500元獎金;不料,獲得住戶熱烈回響,短短兩個月,就擒獲36隻貓。
怕老鼠氾濫 留5隻貓不抓
整個懸賞抓貓的過程趣味橫生,李達人笑說,有的住戶為了領獎,抓到懷孕的母貓時不抓給管委會,等母貓生了一窩小貓才抱來領獎金,讓他哭笑不得。
不過,並非所有住戶都贊成他的構想,有人以貓都抓光,老鼠誰來抓為由到管委會抗議,為此,管委會開會決定留5隻貓不抓,讓牠們發揮「長才」。
李達人說,也有愛貓人士見集中在貓籠尚未送至寵物銀行前,趁隙打開貓籠把貓放走,也有要求擔心落網的貓遭不人道待遇,堅持要到基隆市寵物銀行看個究竟,直到確定野貓都妥善安置在流浪之家才放心。


應該是不習慣喔
戴習慣就好了
至於您擔心的部分
多觀察即可
便宜又比較好的選擇就是COSTCO好市多的貓餅乾11.34KG賣499

如果還是覺得無法負擔

就不要餵了

多餵多生

您應該沒辦法負擔結紮費吧

餵食街貓,做TNR才是一個負責任的餵貓人喔
男左女右是正確的
有兩顆蛋蛋的是男生
不管公母
先抓了再說~~
反正都是要紮的呀~

[這篇文章最後由mikamika在 2008/03/01 02:33am 編輯]

我月薪3萬,另外還會想辦法找錢
2007年收入約70萬
家裡的七喵基本開銷其實還好,一個月5000內應該OK,包含吃喝拉撒所有預防針...等
因為去年幫幾隻撿到的貓咪動手術,平常又在餵街貓
2007年貓咪共花費15萬
2007年給家用12萬
2007年出國兩次14萬
其他時刻物欲降低,少看少買
不富裕,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囉!貓咪健康開心最重要~


只要您可以自取我就ok
直接飛鴿或電話約時間即可
[這篇文章最後由mikamika在 2008/02/29 05:48pm 編輯]

愛貓的大家應該對狗也不排斥吧...

前陣子家附近有五隻被棄養的成犬
擔心他們肚子餓所以買了一袋好市多飼料給他們吃
寒流走了
狗狗們也離開了
飼料無用武之地了
有人需要嗎?

飼料是一公斤68元的那種
高活動量成犬專用
拉鍊袋,可是昨天家裡的貓貓偷偷把袋子咬破了>.<
不嫌棄的話歡迎來電0931124148  小妍
台北縣永和頂溪站附近可以自取
不寄送喔,請自取~

需要貓咪誘捕籠的也歡迎來電借用喔!誘捕籠最近很閒
請問剩下多少?
剩下的我全包
星期六永安站面交OK,我可配合您的時間
謝謝喔

先幫他結紮再來想要不要養吧~~
前陣子都缺貨
不過我這兩天看到寵物店/醫院都已經有貨了耶
目前還沒有漲價
我在台北
建議你再看看囉
如是轉送
為何會留下舊的項圈,換了主人還留下原資料?
真的有轉送嗎?
真是令人懷疑

看來還是沒辦法懲罰這個爛貨吧?
可以先帶招財去看醫生嗎?
已經知道是誰遺棄的了
動保法不能懲罰她嗎
出了社會還跟父母借錢這招感覺不妥
保母費15000其實不算貴
原PO的薪水扣除保母費也還要負擔自己和嬰兒的生活費
應該也不是很好過
說不定娘家之後還會要原PO付"房租"....
原PO的父母也還在賺錢
不可能幫她帶孩子的
前夫都不需負擔孩子任何費用嗎?
希望原PO要堅強
該拿的就不要手軟
如果前夫一同負擔孩子的費用
貓咪的機會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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