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嘉義港坪公園被丟在牆壁上的小貓∼誠徵可幫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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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3 03:42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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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先救牠下來嗎? 這種天氣 等到願意幫忙的人出現 說不定早被曬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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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薇閣寵物用品店最新消息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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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3 03:37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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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kreisler在 2010/07/03 03:39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10/07/03 02:24pm 發表的內容: 對阿~我沒有去台北貓協送貓還跟認養人收兩千塊的本事啦 用貓協的認養書用貓協的場地 兩千塊光明正大放自己口袋啦
2千塊應該是 結紮保證金 跟要求認養人分擔部分醫療費用吧 中部這邊的做法也一樣阿 這要講清楚 不然有人會抹黑我們中途是在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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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助 ]...台中...(PO上小貓照片)...徵求中途媽媽...提供物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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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3 03:24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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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d1088163在 2010/07/03 02:37pm 發表的內容: 丁力要來壓∼∼∼你捨得 哈哈哈
多多麻會免費附贈1隻許文強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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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隻小貓咪完美大結局<基隆.>"募集物資、成長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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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2 09:52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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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吃幼貓飼料泡水了 加油~ 中途接手前撐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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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隻小貓咪完美大結局<基隆.>"募集物資、成長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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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2 07:15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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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送醫 再找北部的中途接手 南部的貓都救不完了 還要麻煩瑤媽接手這一窩 這.. 說不太過去吧 全台動物醫院搜尋 http://www.petline.com.tw/petline/html/map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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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文化路52巷民權停車場後方4隻1個多月大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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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2 04:50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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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媽 我飛鴿原po的電話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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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文化路52巷民權停車場後方4隻1個多月大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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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2 03:01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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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你怎麼把電話移除了?? 你不是很有種嗎??? 沒關係 我早就記起來了 有興趣的人請私訊問我 我再跟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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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文化路52巷民權停車場後方4隻1個多月大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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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2 02:50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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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樣?! 中途欠你的嗎??? 有求於人姿態還擺那麼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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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文化路52巷民權停車場後方4隻1個多月大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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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2 02:44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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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別忘了你說過你願意負責全部醫藥費 到時若有人幫你救貓 你就不要不敢接電話 或裝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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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文化路52巷民權停車場後方4隻1個多月大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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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2 02:27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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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被你遇到 若死在你手裡也是牠們的命 中途只救有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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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文化路52巷民權停車場後方4隻1個多月大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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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2 02:15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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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zoracheng519在 2010/07/02 01:36pm 發表的內容: 我不敢接 接了要考慮很多後續的問題orz 我家已經動物大爆滿了,如果到時後就醫送不掉 或是醫院不肯讓他們住院 真的真的會很頭痛 ..orz
貓咪都快死了 你還在這邊講什麼送不送得掉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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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市文化路52巷民權停車場後方4隻1個多月大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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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2 01:28 P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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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送醫吧 原po 拜託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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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受傷的流浪貓,請問誰肯收留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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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1 11:00 A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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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的所在地? 留聯絡電話比較好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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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po被活埋的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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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1 09:00 A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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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ong在 2010/07/01 00:39am 發表的內容: 你會先犯了刑法的搶奪罪! 罪刑比你所謂的虐貓刑責更大! 回另一位網友! 貓在法律上屬於物權! 若警察沒有看到現行犯, 依法是不能做任何動作! 作了, 那就是過當! 會被告的! 除非警察是執行類似之前"甚麼會談"的維安! 就算打人也沒有罪! 所以那隻貓, 不姓"陳", 就只能依法行政了! 再說一次! 把貓看成私有財產!.... 在台灣的法律中, 是相當正確且是對的! 這絕對毫無疑問! 你到那家法院都一樣! 再回另一網友! 就如同你拿現金走在路上, 我把你現金拿走! 難道我上法院會沒罪?.... 那若我說..... 你要先舉證, 你手上現金是你的! 我只是"搶救"你的現金, 避免被你亂花掉! 你能接受嗎?! 除非那隻貓是盜竊而來, 或是你現金是偷來的! 否則, 我拿走, 是不可能不犯強盜罪的!
相當官僚的回答 當你在長篇大論的同時 貓已經不曉得在虐貓人手裡死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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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薇閣寵物用品店最新消息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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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10-07-01 08:12 AM,
作者 krei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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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facebook有貓友說要通知媒體 好像是東森吧 大家今天留意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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