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4546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eddymlh
下面引用由幸安2006/10/29 05:06pm 發表的內容:
術前12小時要禁食(包括水)

+1
下面引用由wyp02112006/10/29 03:13pm 發表的內容:
請醫生看超音波orX光檢查

彩色超音波  1200  
下面引用由c22708212006/10/29 11:22am 發表的內容:
想請問大家要如何把照片縮到50MB放上來??
我的照片一張都是500左右耶~!

用秀圖軟體  如 slowview  alsee

下面引用由wyp02112006/10/29 03:13pm 發表的內容:
請醫生觸診看看肚子有沒有綘線痕跡

很容易的  對有經驗的獸醫師而言  
那是有特定位置的
跟幼貓玩  可能有些無聊  我想
人要活在當下
貓不是那麼容易抓的  應該在當時就送醫
經常後來的人再去看  貓咪已經或找不到
地址可以寫到巷   大智街有點距離
貼公告  
到收容所看看
還有附近的動物醫院
請獸醫師公會幫忙問一問
這幾天橘一直  叫著要吃罐罐  可以叫很久  
不過吃1/4  就可以安靜好幾個鐘頭
顯然,您沒弄清楚。
環保局所使用的是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6款(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罰則是第50條(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不過,他要這樣幹,必須有明確事證(拍照、現行犯),還要符合程序正義才可以。

民眾養不養貓,跟環保局一點關係都沒有,雖然環境清潔係屬環保局權責。
依中華民國的法律而言,並沒有那個法或那個條文規定人民不可以餵養浪貓。至於,城鄉差距或是社區民眾接受度不高,這才是整個動保問題的關鍵,這才是我們要想辦法克服的瓶頸。

就本案而言,「餵養浪貓」與「環境清潔」是不是有連結?是不是禁止前項行為,就可以有助於後項規範之達成?以行政程序法第10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來看,非常困難,因為這有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2項(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的問題。
環保局內有編制內的法務,會有把關的動作。

這樣講好了,如果有那個環保局或行政單位有類似行政行為,就直接向環保署請求以行政監督方式糾正就可以了。

人要珍惜緣份   活在當下
真漂亮  我好喜歡這隻  應該會有人要這隻大母貓的  我想
下面引用由gracean582006/10/24 04:37pm 發表的內容:
除非環保局或相關局處單位有行文里辦公處(里長)請公告或轉知民眾不得餵貓

請不要誤導大家  環保局或環保署等相關單位絕不會發這樣的公函

前天晚上  橘一直叫說要吃罐罐  像個受虐兒一般
喵喵叫了約半個鐘頭  實在好吵喔
我抱起來  站在磅秤上看了看  應該在5.5-6.0公斤之間  就不太想給
不料  橘真的生氣了   牠想到一招  攔路喊罐罐
竟不讓我在室內走動  真的好狠喔  噗
所以  就讓牠們幾個合吃一個 吃個味道就好

下面引用由charisma2006/10/19 04:05am 發表的內容:
所以囉,「貓傭人」的餵養,也是超過了您本身的照顧能力了。
希望永和事件能至少有個平衡點,不要劈頭就說人家濫用公權力了。

里長沒有這種公權力  不懂就別講  免得人家說你是白癡
小d現在好很多了  只剩下很小一塊而已

早上起來  發現  車子被刮了   覺得現在的小孩子真差勁  這種小孩有啥未來可言  沒出息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eddymlh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