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 |
內容 |
![[Post New]](/catbbs/templates/default/images/icon_minipost_new.gif) 2011-08-04 06:40 AM
|
wuan
最愛: 喵喵可樂灰灰菠蘿
![[Avatar]](/webstore/catbbs/user/upload/avatar/1b7d52b8e95bfdf394ac77e110c08975.jpg)
等級: 老法王
威望: 1
文章: 9589
註冊時間: 2003-02-27
最近來訪: 2021-10-01
離線
|
[這篇文章最後由wuan在 2011/08/04 06:42am 編輯] 由於在7月4日 請願活動後,新北市農業局承諾不再捕捉已結紮(剪耳)的流浪犬貓,如果因民眾通報而被清潔隊所捕捉之犬貓,清潔隊必須通報該區連絡人無條件領回,並且不能直接收容(避免感染病菌),因此我們必須提供各區連絡人名單(1區2位,無需概括責任);只要真實姓名及連絡電話、通信地址。請大家幫忙,以便於農業局早日交付清潔隊執行。 已提供名單區域:板橋區、中和區、永和區、三重區、蘆洲區、新莊區、林口區、五股區、汐止區、深坑區、平溪區、淡水區、新店區、樹林區、八里區。 未提供名單區域:石碇區、坪林區、雙溪區、瑞芳區、貢寮區、烏來區、土城區、三峽區、鶯歌區、泰山區、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萬里區。 提報名單截止日期8月8日 。可以幫忙的朋友請連絡0922-111023王文評 轉貼原址: http://tw.myblog.yahoo.com/a4312p/article?mid=313 7/4請願活動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1&topic=1041
|
|
|
![[Post New]](/catbbs/templates/default/images/icon_minipost_new.gif) 2011-08-04 06:57 AM
|
wuan
最愛: 喵喵可樂灰灰菠蘿
![[Avatar]](/webstore/catbbs/user/upload/avatar/1b7d52b8e95bfdf394ac77e110c08975.jpg)
等級: 老法王
威望: 1
文章: 9589
註冊時間: 2003-02-27
最近來訪: 2021-10-01
離線
|
[轉貼] 原址 http://www.facebook.com/#!/notes/%E9%BB%83%E6%B3%B0%E5%B1%B1/%E8%88%87%E6%96%B0%E5%8C%97%E5%B8%82%E5%8B%95%E6%AA%A2%E8%99%95tnr%E5%89%AA%E8%80%B3%E7%8B%97%E6%8D%95%E6%8D%89%E9%A0%98%E5%9B%9E%E5%88%9D%E6%AD%A5%E5%8D%94%E8%AD%B0/254672851227625 與新北市動檢處「TNR剪耳狗捕捉領回初步協議」 黃泰山寫於 2011年8月3日 20:42. 一、原則上,捕犬隊不主動捕犬(貓)。 二、有民眾舉報捕犬時,若無特別指定剪耳狗(貓),捕犬隊以不捕捉剪耳狗(貓)為原則。 三、若有民眾指定通報捕捉剪耳狗(貓),必須通知各區愛媽愛爸聯絡人。 四、新北市劃分若干區域,每一區域設1∼2位聯絡人,捕犬隊捕獲民眾舉報指定捕捉之剪耳狗(貓),必須於當天通知該區聯絡人前來處理。 五、處理原則: 1.民眾舉報必須留下報案人資料(仿台北市1999方式)不接受匿名舉報,務必留下姓名與連絡電話。 2.民眾通報犬隻擾民,必須具體舉證與描述犬隻,否則不予處理。 3.若能明確指認該犬隻有攻擊、追車等,造成民眾傷害,收容所得收容之。 4.若能明確明確指認該犬隻有攻擊、追車等,但未造成民眾傷害,經聯絡人查證屬實,該犬隻得暫時交由收容所收容,所方必須聯絡聯絡人會商處理。 六、若不慎捕獲剪耳狗,必須於當天通知聯絡人領回,不得收取費用或以任何名義開罰。.
|
|
|
|